作者:墨式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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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6.1万字
关键词:一方转世;失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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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有木,其枝在东
01
华清和教授今天有点暴躁。昨晚上他带到营地的哈士奇大黄闹了一晚上春,蹲在营帐外面嗷嗷对月,吵得他一夜没睡,所以今天顶着浓浓困意来挖掘,心情自然有点不好。他手下的学生们知道他脾气,都夹着尾巴做事,生怕一不小心得罪了这头笑面虎,惟独有个穿着苏格兰蓝格子衬衫的小伙子惹了他的眼。
“夷则,那谁啊?我不记得挖掘现场可以让外人进来。”
他的得意弟子夏夷则站在他身边低声说:“乐无异。今天早上刚到的。”
“没听说过。”华清和皱眉,“碍手碍脚的闲杂人等到底是怎么进来的?保安呢?夷则,你去叫保安找根棍子把他打出去。”
“也不算闲杂人等,他是乐绍成的儿子,咱们这次挖掘工程投资方的二公子。”
“……”
“老师,还要打出去吗?”
站在挖掘工地上的乐无异正蹲在地上捡一块石头,奈何脚下石头一松,咕噜咕噜顺着神女墓的墓道石墙就滑了下来,正摔在华清和教授脚底下。
华清和教授皱皱眉,沉默了一会儿,才道:“那就别打了。”
挖掘现场一片混乱,一边要安排排水系统,一边还要保持墓室内的干燥通风,一上午下来,所有的人都是灰头土脸的。乐无异虽然没干啥正经事,不过给人递个扳手送瓶矿泉水,倒也没歇着。中午吃饭时,华清和从自己的行李箱里翻了包中华递到了乐无异面前:“来一根?”
乐无异嘴里正嚼着根正宗老北京六必居咸菜,看到他递烟,急忙摆手:“华教授,我不会,您抽吧。”
华清和看看他饭盒里的排骨,又看看他手腕子上的蓝气球,就特从容地把那包没拆封的烟揣回了口袋里。
“乐少怎么过来了?是乐董不放心吗?”
“也不是,我老爹一听是华教授您带队,就特安心。”乐无异嚼着排骨,“是我自己好奇。”
“就是些石头罐子的,没什么值得奇怪的。”
“听说你们上半年在神女墓上方还挖出了个定国侯墓来,我就想来看看。”乐无异说,“小时候我在老家看过家谱,上面说以前我家里出过一个定国公跟我爹同名,还有一个定国侯跟我同名。上半年你们挖的那个定国侯墓,墓主人不是也姓乐?”
说到这里,华清和就一下子想起来给他们投资的乐家背景来。
听说往上数三代,乐家住在陕西,就是一家子种地的老农,后来家里的老大做了点小买卖赚了笔钱有了家底,到了乐绍成这一代,买卖越做越大,还包了几个煤矿当煤矿主。人一有钱,就得给自己镀镀金,花钱给老家修祠堂编家谱不说,华清和的考察队挖掘出唐朝乐氏侯爵墓的消息一传开,乐绍成干脆投了两个亿过来,直接支持文物考察工作。
乐无异刚和华清和说着,一眼正看到不远处一个从墓穴里出来的高挑姑娘,眼神不禁顿了顿。
华清和体贴地发现了,但他更体贴地并没有丝毫为他们介绍的打算。那可是他的老同学千叮咛万嘱咐地托付过来的,怎么能随便被这种有几个臭钱的富二代糟践了?
两个人正不紧不慢地攀谈着,夏夷则神色郁郁地走了过来。
华清和立刻找到个合适的理由转个身,挡住乐无异的眼神,他问:“怎么了?”
“墓道那边已经清理完了,本该是墓门的地方挖出来一棵大树,墓门被挡住了,想继续挖掘有点困难。”
“水底下还能长树?”乐无异收回目光,在旁边插了一句嘴。
“嗯。”夏夷则点点头,“刚才闻人学姐也看了那棵树,像是藤本植物,但显然不是已知的物种。”
“嚯,这神女的坟墓果然与众不同,不知道是不是吃了能长生不老的蟠桃神树啊?”
华清和瞥了他一眼:“乐小少爷读读《山海经》,这是巫山神女墓,不是西王母墓。真有神树,也只可能是露草,不会是蟠桃树。”
乐无异毫不介意,提议道:“不管是什么,不如咱们也看看去?”
三个人拿了手电,走进墓道深处,还真看到一株古怪的藤本大树。
树藤的叶片已枯萎了尽半,干枯的枝桠跟半绿半黄的枝桠缠绕在一起,成千上万的藤条像是由人为加工过一样,在墓穴门口的位置缠成一个硕大的藤网,而这还不是最诡异的——最诡异的是当他们走近那株藤本植物时,从藤蔓的中心竟隐约传出“噗通、噗通”类似于人类心跳的声音。
“我是个考古学家。”华清和这样说,“虽然我学过几年的正一教,不过化石和基因序列告诉我们,人类是从猴子变过来的。”
“会不会是以前的盗墓人把手机、MP3之类的落在这儿了?”夏夷则给了一个更具体的答案。
“这些混蛋的盗墓贼,为什么就不能放过老祖宗留下来的这点遗产。”华清和冲乐无异做了一个先出去的手势,“乐公子,去找个铁锹来。”
而在一边的乐无异并没有听从他的吩咐,他呆呆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华清和有点不高兴,他提高声音又叫了一遍乐无异的名字,乐家公子却上前一步,鬼使神差地向那株植物伸出手去,随着手指距离藤条越近,那心跳的声音就越发的沉稳响亮,当他的手指落在藤条上时,干枯粗哑的枝条上忽然亮起一点荧火般的光芒。光点越聚越多,枯萎的枝条瞬间抽出新叶,像是在等待着他一样,那网状的枝条竟然向四周慢慢扩散开来,露出一道巨大的石门。
夏夷则只来得及叫了一声“小心”,砰的,石门倒塌,碎片随着飞扬的尘土兜了他们一头一脸。
华清和掸掸袖子上的土,特镇定地说:“如果马克思看到这一幕,绝对写不出《资本论》。”
“喵了个咪。”乐无异这才如梦初醒,他一脸懵逼,“华教授,我……我是不是毁了什么文物?”
“是。”华清和一刀见血。
“乐兄也不必自责,”夏夷则终究有些许不忍心,“墓地里空气不好,不如乐兄先到外面休息片刻?”
乐无异十分不好意思,虽然刚才他好像有一瞬间没有意识,但这坟墓却真是因为他毁了一块重要文物。他心中满是懊恼,抓抓头,正要退出去,华清和却做了一个安静的手势。
“等等,你们看………”
随着尘埃慢慢散去,石门中露出一棵巨大的树藤,藤条纠结成茧,似在守护什么。乐无异看看自己的手,又看看眼前的树茧,一脸不能置信。
“你们有谁带手机了吗?录下来。”华清和问,“我的手机没带进来。”
“我带了!”乐无异从怀里掏出最新的苹果,调好摄像头。不过当他握着手机,走得离那树茧更近时,那树茧竟如之前的树网一样,渐渐伸展。墨绿色的树皮斑驳凋落,在藤条和树叶间,一具衣衫褴褛的肉体从树茧中逐渐浮现出来。先是笔直修长的腿,然后是肌肉饱满的手臂,还有长长的头发、以及带着血红泪痣的脸。
“简直就是奇迹……是盗墓者么?”他喃喃。
“还不清楚,轻点,把镜头端稳。”
“嗯。”
展开的藤条瞬间发黄枯萎,软软垂落在地,那具赤裸的身体便完全从藤条之间显露出来,直接摔进了距离最近的乐无异怀里。
啪嗒,手机掉在地上,摄像功能还在尽忠尽职地摄录着眼前一切。
乐无异却傻了。
他只能毫无防备地接着他。
这具身体,与其说是身体,不如说是温暖的尸体——有温度,没心跳。
02
华清和拨开傻愣愣站着的乐无异,从他怀里把那具尸体搬走。怀中空荡荡的,莫名的滋味涌上心头,后者呆立了很久才如梦初醒。
这具奇怪的人体当晚就被抬进了挖掘队的文物区。乐无异夜里抱着枕头辗转难眠,满脑子都是好莱坞动作大片,加勒比海盗古墓丽影什么的,好不容易将将入梦,天方亮时,乐绍成一个电话就把他给叫走了。
两天后是他家母亲傅清姣的生日,老人家终于想开了,从澳大利亚飞回国过生日。乐无异不敢耽搁,跑了趟上海,花他爸爸卖碳元素的钱给他家母上大人买了条另一种碳元素的卡地亚手链当生日礼物,然后又急匆匆飞回北京。
傅清姣把钻石手链试了试,随手放回盒子里,谆谆教导:“拿几块破石头来算什么本事,你啊,什么时候给我带回一个儿媳妇来,我这个当妈的才算安心。”
乐绍成也跟着教训:“老大不小了,女朋友没谈一个,光跟破铜烂铁亲热,还能做出个机器人老婆来不成?”
乐无异正在蹂躏傅清姣从澳大利亚抱回来的考拉:“老爸,跟你说过多少次了,机器人不是那么容易做的,光解决肢体的灵活性就够你儿子研究十年的。”
“那就跟我去学打理煤矿。”
软软的肚子贴着乐无异的脸,他蹭着考拉毛茸茸的脑袋,整个心都化了:“不去。”
“你哥哥都能去中东挖石油了,让你挖点煤还委屈了你不成?”
乐无异心想那能一样吗?他这大哥从小就与众不同,爱好两个,一个是捞钱,一个是当强盗。后面那个现在实现不了,自然一心扎在前面这个理想上,反正挖石油也跟当强盗抢钱没啥区别。
不过这话心里想是想,当着他爹的面可不敢说。谁让他吃老爹的喝老爹的,最重要的是——研究机器人的研究室还是老爹出钱养着的。
到底是乐无异的母亲傅女士心细非常,她这次回国,发现自家儿子多了个发呆的毛病。找个惠风和畅的晚上,她捧着碗莲子羹送到乐无异面前。
“我儿子是不是有心上人了?”
那时候乐无异正蹲在投影仪下面拆电视盒子,一边想着神女墓里的奇遇,一边研究着里面的构造,敷衍地嗯了一声。
傅女士不堪失败,继续追问:“是哪家的姑娘啊?漂亮吗?”
手劲儿一个没吃准,电视盒子里一根电线被他挑断了,他这才回过神来,脑子里一过母亲的问题,想起自己那点连告白都没胆量的小心思,急忙站起来说:“哪有啊,您就别问了。”说完,也不再多逗留,抱着电视盒子的残骸一溜烟回了屋,剩下傅女士一个人在客厅里发愁。
他这副吊儿郎当的不孝子模样让乐绍成非常不满,乐家董事长把他从卧室里拎出来教训了一个晚上。乐无异实在忍无可忍,舍弃了毛茸茸的考拉,转头又买了张机票飞回C市,坐了半天大巴往深山里跑,一回到挖掘现场,就看到华清和教授拿着个搪瓷盆子给他家大黄喂狗粮。
“呦!华教授!”
华清和抬眼皮看了他一眼,又看了眼他脚上沾了泥土的限量版运动鞋,毅然决然地低下头继续喂狗。
乐无异打招呼的手僵在半空,举也不是,落也不是,正好瞅见了站在他身边不远处的夏夷则,想着之前这个小哥还蛮好相处的,便凑过去:“华教授心情不好啊?”
“嗯,昨晚上大黄闹狗。”
“又闹狗?咔嚓掉算了。”乐无异认真地建议,“回头我给华教授介绍个医院,我家肉包就是在那儿做的。”
一直埋头啃着狗粮的哈士奇大黄突然抬起头,冲着乐无异发出威慑一般的低吼。
华清和在它头上拍了一巴掌:“这么不喜欢吃狗粮,明天就给你吃馒头,正好省钱。”
看着刚才还穷凶极恶的大黄此刻委屈地趴在教授的脚面上,乐无异心中好笑,同夏夷则继续攀谈:“那个盗墓人的尸体怎么样了?”
说起这件事,夏夷则的脸色倒凝重起来:“有点棘手。”
“为什么?”
“应该说不算尸体吧。”
“没有心跳还不算尸体?”乐无异睁大眼睛,那天从手臂上传来的触感,让他深信那是一具没有心跳的尸体。
“实际上……”夏夷则斟酌了下字句,“实际上,那具尸体……啊不,那个人睁开眼睛了,眼珠子还会动。”
盘旋在乐无异脑海中数天的好莱坞电影终于应验了:“你是说……诈尸?”
“他还会说话。”
“说了什么?”
“他说啊……”夏夷则想了一下当时的情景,那具尸体缓缓睁开的眼睛毫无神采,却让守在一旁的学生们都吓了一跳,“他问我们,他是谁。”
“诈尸……外加失忆,这是玄幻小说的节奏啊。”乐无异真心咋舌,“后来呢?”
“因为他从树藤里出来的那天正好是阴历初七,老师就给他取名叫初七了。”
这个取名的方式……
乐无异认真地从心里感叹华清和教授起名的方式,又同情地看了一眼明明是哈士奇却被叫大黄的汪星人。
“那么这个初七现在怎么样了?”
初七不太好,甚至可以说很不好。
夏夷则简单地把这几天发生的事情讲给乐无异听:本着人道主义精神,虽然并不清楚初七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存在,考察队员们还是会把每天定量的盒饭分给初七一份,奈何这个身份奇特的人物并不领情,他刚醒来时就一掌打伤了大夫,而担心他身体虚弱喂他吃饭的巫山县村民则被他捏着脖子按在地上,险些丢了性命。
乐无异咋了咋舌。
“乐兄知道关于神女墓上面的定国侯墓的事情么?”
“听说过一些。”
“定国侯墓在二十多年前被盗墓人掘空,墓室内有价值的文物都毁了,只留下些带不走的石棺和一些碎瓦罐,这些年即使国家前后派了几支科考队进行抢救性挖掘,仍然是杯水车薪。”夏夷则顿了顿,“我和老师都是学科学出身的,不相信什么鬼啊神啊的,虽然初七的身体检测不到心跳,我和老师仍旧倾向于他应该是被困在神女墓中的盗墓贼,而并非其他人口中的尸变。”
乐无异扁扁嘴:“如果是盗墓贼,你和华教授肯定会恨死他。”
“总比是尸变,其他人都怕死他好。”两个人说着,已经走到了考察队住宿点不远的山头上,夏夷则指向一间守林人住宿的废旧小屋,“总之,他是个危险人物,在搞清楚他到底是个什么存在前,我们只能关着他。”
原本四壁漏风的屋子现在风格大变,窗户和门已经前前后后钉满了木板,只留一道通风的呼吸口,而在屋外,甚至还有两名拿着电棍的村民看守着。
简直是风声鹤唳的节奏。
乐无异从呼吸口望进去,只见昏暗的屋子里,初七单膝屈起坐在稻草垛上,左脸被手捂住,只露出长着鲜红泪痣的右脸。
明明是极为落魄的样子,但眼神却像饿了许久的豹子,淌着凶残的血味。
心头突兀地一紧,好似畏惧,又似曾相识。
乐无异转过头:“夏同学,咱们进去看看他?”
“他很危险。”
乐无异拍了拍夏夷则的肩膀:“别担心,总不会比华教授进银行的时候危险。”
想进去其实并不是太难的事情,乐无异拿了两叠小粉红,分给村民一人一叠,两个质朴的汉子就富贵不能淫地表示大中午刚吃饱要走开抽根烟去。乐无异就拎着他们没动过的饭菜,推开了破屋的门。
和夏夷则所担心的不同,初七看到他们,并没有激烈的情绪波动,甚至连从屋内逃出去的打算都没有。
乐无异把饭菜放在初七面前,一一摊开:“今天的午饭菜色不好,五花肉不够肥腻,青菜也不够新鲜,不过馒头看起来还不错,是新蒸的,凑合吃两口吧。”
初七看着他的动作并没有任何的反应。
乐无异就笑笑,摆好饭菜,拉着夏夷则转身走了出去。
木门重新关好,夏夷则不明所以:“乐兄你这是……?”
乐无异单手叉腰,笑道:“我家肉包吃饭的时候最讨厌被人看着啦,见谁咬谁,咬不动就挠,猫都护食。”
“这跟乐兄家的猫有什么关系?”
乐无异指指呼吸口,夏夷则凑过去,竟然看到屋内的初七伸出苍白细长的手指抓住馒头,慢慢撕开,搭配着肉和菜,一口一口吃得斯文而优雅。
“我跟你说,华教授拿养狗的方式喂猫肯定行不通。”
顺着他的话,夏夷则就想到大黄酒足饭饱时,跑到华清和教授身上又扑又蹭又打滚,还会哼哼唧唧地求抚摸,满足了之后,还会傻了吧唧地叼只拖鞋满处跑,谁哄跟谁走,简直毫无下限和原则。他无法自禁地把这个形象套在了初七身上联想了一下,然后脸色青了。
“怎么了?”乐无异体贴地问。
“没,只是想到些不该想的。”夏夷则痛苦地扶住额头。
两叠人民币显然威力无穷,等到乐无异进去收拾碗筷时,两个村民还是很质朴地没有归来。乐无异把饭盒整理干净,又把给初七当床用的稻草垛铺得松松软软,甚至还把初七身边的垃圾清理了一下。
“山里蚊虫蚂蛇都多,回头我给你送点艾草来熏熏屋子。”
细皮嫩肉一大小伙子,从小娇生惯养金山里堆出来的,干起粗重活来竟也有模有样,片刻间,屋子里焕然一新。
乐无异捣鼓得差不多,眼瞅着屋子里有点活人气息了,正要跟夏夷则离开,却冷不防听到初七开了口。
“我不需要怜悯。”
厚而冷硬的声音。
简直跟肉包不悦时发出的闷哼声如出一辙。
乐无异想着就笑了,回头蹲下身跟他目光对目光:“你有什么值得我怜悯的?有手有脚能看能说,又不是残障人士,我干什么要怜悯你?”
“……油滑。”
“油滑就油滑吧,”乐无异无所谓地耸肩,拉着夏夷则往外走,边走边说,“晚上吃油焖笋,滑鱼片,让你知道什么是真正的油滑。”
03
富家弟子乐无异拿着个铲子,提着一桶花生油,在临时搭建的厨房里煎炒烹炸,肉一下锅,那香儿就蹿得整个厨房都是了,华清和教授偶尔从厨房旁路过,就把自己平时用的饭盆默默地换成了大一号的。
一队研究人员吃了数日来最人模狗样的一顿饭,纷纷表示十分满足。大黄索性叼着个饭盆,刚才往厨房外一趴,尾巴摇得比电风扇还快,谁哄都不走。
乐无异给初七送了饭菜,拎着个空保温箱,一边哼着东北二人转,一边顺着山路往回走,还没完全走进宿营地,就注意到营地里与之前格格不入的气氛了。
几个年轻的男女围聚着,似乎在和研究人员争论着什么。
“怎么了?”乐无异问身边的人。
夏夷则眼尖看到,冲他做了个噤声的动作,几步走到他身边,压低嗓门说:“电视台的。”
乐无异的心头咯噔一声。
夏夷则继续说:“不知道谁把初七的事情捅出去了,正采访呢。”
“你怎么看?”
“闹出去不是让全国人民瞻仰,就是扔进实验室当标本。”夏夷则有些不悦,“我们是考古人员,不是人口贩子,二话不说就冲进来一通录,这是把我们的研究当什么了?”
乐无异沉吟了片刻,笑道:“夏同学别着急。”保温桶往夏夷则怀里一塞,掏出了只墨镜戴上,大摇大摆地穿过那些青年男女,走回自己的帐篷睡觉去了。
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那么非常有钱就能使磨推鬼了。
第二天一早,乐无异把一瓶新鲜牛奶放在初七面前,问他:“要不要去城里住住?”
然后并没有给他任何质疑与拒绝的机会,等到了下午,就坐着一辆吉普,带他进了城区。两个人歇了片刻,上了直升飞机,天色擦黑后,飞机在老北京城落下。
乐无异是个很喜欢古典风情的少年,同时他还是一个喜欢宅在自己世界的少年,而最重要的是,他是个煤矿主家的二少爷,上面还有个挖石油的大哥。
所以他在老城里有一座四合院并不是什么值得惊诧的事情。
四四方方的院子里,种着一株繁茂的丹桂花树,树上挂着只鸟笼,笼子里是一只叫馋鸡的金刚鹦鹉,而在鹦鹉下面,则趴卧着一只肥肥胖胖虎视眈眈的大黄猫。
金刚鹦鹉拍了拍翅膀,露出滚圆的肚子,大黄猫随着鹦鹉拍动翅膀的节奏,悄无声息地移动脚下的步子,背脊微微弓起,肉垫收缩,露出锋利的爪子,准备随时飞扑上去。
乐无异走过去,一把抓住大黄猫的肚子,把它裹进怀里,脸埋在它暖和柔软的肚皮上一通乱蹭,大黄猫立刻发出惨烈的叫声。乐无异蹭得心满意足了,又抓着大黄猫的爪子跟初七挥手:“来,打个招呼,这是你的新伙伴,他叫初七。”
大黄猫相当不耐烦地冲着乐无异抓了一爪子,被后者轻而易举地闪避成功。乐无异继续介绍:“这就是肉包,可胖了,除了抓老鼠外,吃喝嫖赌样样拿手,哦不,它现在没有蛋蛋了,也嫖不了啦。”
似被戳到伤心事,大黄猫喵地叫了一声,眼睛半眯,露出一脸鄙夷的表情。
初七沉默地看着这对逗比组合,没有半点热络的情绪。
乐无异嘿嘿一笑,手臂忽然一伸,就把肉包整个捂在了初七脸上。
又软又暖又肥硕的肚子贴在初七的脸上,还有许许多多柔软的猫毛轻轻蹭着皮肤。
“来打个招呼吧,初七?”
初七平静地把肉包从自己脸上移开:“闹够了吧?”
乐无异搂住肉包,眯眼笑了笑:“还行。”
白天已有做卫生的保姆收拾好客房,乐无异赶了初七去浴室洗澡,自己回屋开了电脑玩了一会儿,看了点关于巫山神女的传说,见天色不早,也找了替换的衣服去洗澡。一推浴室的门,却看到初七衣服整齐地站在浴缸前,眼神安静到有些木讷。
“怎么了?”
初七没有回答他。
乐无异想了一下,乐起来:“难道是不会用水龙头?你还真是几百年前的僵尸不成?”
一边调侃着,一边拧开水龙头,看着热水从莲蓬头里流出来,很快蓄了满满一缸热水,又抓了一把浴盐洒进去,整个过程初七一直安静地看着他。
“行啦,初七大爷,别看着啦,请您沐浴更衣。”乐无异说着,索性把拿过来准备替换的衣服放在浴缸旁,“那个龙头往左拧是热水,往右是冷水,浴缸旁边的小冰箱里有些水果,还有点牛奶,你要是泡得乏了,可以吃点。干净衣服给你放这里了,一会儿洗完了就换上吧,衣服是我的,先借你用,明天带你去买几件新的。”
一番话絮絮叨叨地说完,最后还不忘拿了个橡皮黄鸭子丢进浴缸里。
初七的身材与乐无异相仿,沐浴之后,换上乐无异的衣服倒也正正好好,只是衣服上滑稽米老鼠的形象跟他冷峻的眼神略有些微妙的违和。
乐无异在山上跑了几天,又泡了一个加了牛奶花瓣的热水澡,往床上一躺,连被子都没盖好就酣然入睡。
大概是日间太过疲倦,这一夜未能好睡,从一沾枕头开始,就一个梦接一个梦,尽是些光怪陆离的故事。
开始是漫过脚踝的洪水,远远地听到婴儿的哭声,他茫茫然弯下腰,却只能握住一截死人的尸骨。
后来又仿佛是滔天的海浪,一头长着六只眼睛的高大野兽,站在海浪前高声咆哮着。在野兽的身后,是无数穿着青绿色衣裳的男女们。
而最后,却变成了深深的宫帷。
他一身白衫蓝衣的华服,头发在脑后系成松散的一把,因是已过了半百的年纪,所以步履之中,再没有年轻时的轻松和矫健。
同样年老的帝王坐在金銮宝殿上等着他,他行了跪礼后,缓缓地说道——蓬莱天灾引起海啸,已殃及龙兵屿与沿海诸县,死伤人家不计其数,再不作为,只怕有违天人之道。
那帝王回他,连太华山的妖兽乘黄都力竭而亡,魂魄之力散尽永不得转世,你去了,又能挽回什么?
他便说,神女墓的三生石乃是女娲炼石所剩,有补天之效,对付水患最是奏效。
年老的帝王脸上有了愤怒的神色,朕不许!
他只能又劝,陛下以社稷为重。
那年老的帝王忽然染了怒意,指着他问,为什么你们都那么固执!为什么你们都要留下朕!
他不答,不是不愿答,而是不能答。
帝王抚着愤愤起伏的胸口,道,那就让朕去,这天下原本就是朕的天下!
他终于摇头:“天下虽然是陛下的天下,但谢衣却只有臣一个弟子。”
这是一个有点忧伤又有点难过的梦,乐无异从梦中醒来,天色还是一片漆黑,他按着心口,坐了一会儿,突然赤脚下地,从床头柜里取出一只锦缎小盒。盒子里是他七岁那年父母从一家古董店买来的礼物——一只经历过上千年的青铜鸟。用店老板的话来说,这是一种被称为偃甲的古代机械,由木片和各种金属制成,可惜时代久远,偃甲的技术现在早已失传了。
乐无异把青铜偃甲鸟从匣子里捧出来,握在掌心轻缓地抚摸着,就像过去的时间里一样,无论多难过,握着这只偃甲鸟,就会让他心里变得平静。
路灯的光芒透过窗帘斜斜落在他身上,外面斗转星移,他只枯坐在地,仿佛沧海桑田。
因为时间太过久远,偃甲鸟身上的木片全部掉光,只剩下青铜的骨骼,若不说它曾经是一只鸟,甚至无法辨认出它的外形。
手腕突然传来炙热的温度,他龇牙呼了声痛,拧开床头灯,撸起衣袖,看到手腕处原本淡红色的一圈红痕似乎变得深沉了一点——这从出生时就带着的胎记,随着时间过去,不但没有变淡,颜色甚至越发浓艳起来。
心头隐隐竟有些忐忑和不安,乐无异把手中的偃甲鸟骨骼攥得更紧了点,身体深深埋入柔软的被子里。
浅黄色的微弱灯光照着他的脸。
他想:谢衣,谢衣……谢衣是谁啊?
04
算不得美好的一个夜晚,天刚擦亮,乐无异就再也睡不下。夜里冷锋过境,清晨的寒气渗进身体里,连骨头缝都觉得冷。他怀揣着偃甲鸟,半蜷缩在被子里,懒洋洋地摸到遥控器,开了暖风空调,等屋子里变得越来越暖和,人也越来越清醒。想着睡在隔壁的初七是不是也觉得冷,又担心他找不到空调开关,索性收好偃甲鸟,穿了衣服下地。
走到隔壁屋子外,轻手轻脚地推开房门,第一眼看到的是空荡荡的床,然后才发现半倚半靠在床脚地板上安静睡着的初七。
嘿,还真没见过坐地上睡觉的人。
乐无异走过去,把手凑到初七面前晃了晃,见他毫无反应,好奇心起,手指伸出,刚想捅捅他的脸颊,一只手蓦然伸出卡在他的脖子上。
黑色的瞳孔冷冷地盯着他。
“干什么?”
冷冰冰的样子简直跟肉包炸毛时一样,乐无异忍不住想,喵了个咪原来他睫毛这么长,还是不是男人啊!
一边感慨着,一边抓着他的手腕,把他的手从自己脖子上移开:“我就是奇怪,你坐地上睡难受不难受冷不冷啊?”
“习惯了。”
“这都能习惯,我忍不住怀疑你过去的人生了,”乐无异咂砸嘴,“你还睡吗?还睡的话我把空调给你打开?”
初七摇摇头。
“那行,你洗把脸,咱出去吃早点去。”
两个人收拾妥当,正好七点过三分。乐无异把鸟笼子从树杈上摘下来,像个北京老大爷一样,拎着鸟笼,哼着小曲,走街串巷带初七往早点铺一坐:“两碗豆汁儿!要糨点的!”
灰绿色一碗,又浓又稠。
威武雄壮泰山崩于面前也不改色的初七只喝了一口就冲出铺子吐去了。
回头看到乐无异一口豆汁儿一口焦圈再夹根咸菜悠然自得的样子,忍不住又是一阵反胃,他实在不明白这种又酸又臭又甜又咸泔水味道的东西乐无异怎么能吃得下去!
等他把嘴里奇怪的味道都吐干净,才极不情愿地坐回桌子前。此时眼前已经没有了那碗奇葩的泔水,换成一碗黄花菜卤的豆腐脑,旁边还摆着两块雪白的奶豆腐。
乐无异给他递了个筷子,体贴地安慰:“不怪你,老北京人都没几个能吃得下去。”
初七不接筷子,只是冷冷地看着他。
乐无异就嘿嘿一笑,毫不在乎地把筷子往他手里一插:“谁让你一早上就掐我脖子,下次再这样,我就请你吃甜豆花。”
虽然不知道甜豆花是个啥玩意儿,初七的太阳穴还是忍不住跳了跳。
幸好黄花菜卤的豆腐脑味道极好,奶豆腐也好吃,这顿早点后面吃得有惊无险。乐无异先吃完了饭,买了个小米饽饽,沾点炒肝儿,撕碎了,一口口喂馋鸡。金刚鹦鹉拍拍翅膀,黑豆一样的眼睛扑闪扑闪,侧过头好奇地看着眼前主人。
“乖,说个好听的。”乐无异哄它。
“恭喜发财。”
乐无异就笑了。简直是算准了时间,一段被设成青蛙叫的声音闯了进来。
经过这几天的熏陶,初七已经明白了这是一种叫手机的、可以千里传音的利器。在巴掌大的小匣子里,乐绍成痛骂儿子公款私用,拿着公司的钱贿赂报社的老板,那些钱就算拿来骗骗小姑娘,也能骗回家好几个了。乐无异把手机移到馋鸡身边,乐绍成叨叨一句,馋鸡回一句恭喜发财。
一来一往乐绍成也没脾气了,放下大老板架子打亲情牌,说爹年轻大了,希望孩子成器点。
乐无异只好回答,爹啊,贿赂报社的钱那不是你的营业外支出吗?咱家那么大的产业怎么能没人给咱们摇旗呐喊呢?
乐绍成就问,那个叫初七的人呢?
乐无异说,他人不坏,身手又好,我缺个保镖,再说我只会捣鼓电路,不会老爹你那些买卖事儿,你手下的老范不是挺好用的吗,总听你表扬他又勤快又听话。
他老爹就只剩叹气了。
初七一口接一口吃着奶豆腐,间或喝口热茶,全程听完了乐无异的电话,见他通完了电话,露出一点似笑非笑的表情。
“你如何知道令尊会给你千里传音?”
“因为每天一次啊!”乐无异仰天长叹,“简直寒暑不误啊!真不知道老爹哪来的精力和毅力!”
“为何不从商?”
“你知道吗?”乐无异眨眨眼睛,“我是要成为机械设计师的男人!”
“如此说来,那个什么师需要个保镖?”初七的眼睛眯了起来。
乐无异咳了一声,压低声线道:“我可是富二代,很多人想要我的命。”
“富二代?你是说纨绔子弟的意思么?”
“……算是吧。”
“你问过我的意思?”
乐无异笑了笑:“还没有,现在问不晚吧?”
初七瞥了他一眼,把最后一口奶豆腐塞进嘴里:“不当保镖,但是可以在你被人追杀时,略施援手。”
“成交。”
乐无异提议逛商场。
“你最早那身衣服早就破破烂烂,现在这身是考察队员的,既然在我家住,索性给你准备点替换衣服。”
这样说着,然后没有半点可以拒绝或商量的态度,乐无异把初七往车里一塞,直接往三元桥的燕莎开。因为车窗半开,冷风呼呼往车里灌,乐无异专心开车之余,偶尔转头看向初七,就看到他一脸平淡地望着外面车来车往熙熙攘攘的街道。
“怎么了?”
“楼很高。”
乐无异点头:“是很高啊,北京污染也严重,半夜里看不到星星,空气跟三峡神女峰那里差太多了。”
初七几不可闻地“嗯”了一声。
乐无异就说:“大城市里还是不如乡下,下次带你去蓟县骑马去,我爹在那儿盘了个秃头山,跑马最棒了。”
两个人说到这里,便没了话岔,竟有些尴尬,幸好也没再开多久就到了燕莎。乐无异推着初七从爱马仕一路走到巴宝莉,反正不缺钱,看着不错的衣服挨个试,可惜不是初七皱眉就是乐无异也跟着皱眉,两个人把整个中午都逛掉了,也才选了三套男装。结帐时乐无异打开钱包,露出一排的银行卡,以及厚厚一打人民币,惹得服务员多看了好几眼。
签好小票,衣服袋往初七手里一放:“换上?”
初七接过衣服就往更衣室里走,乐无异就跟服务员攀谈起来。两个人说了几句,话题扯到了初七身上,高帅富带着个英俊男子买衣服,服务员神秘笑笑说:“眼光不错。”
乐无异一怔,半晌才反应过来:“想多了,他只是我表哥。”
“你们可一点都不像。行了,没关系,现在有钱人很流行这个的。”
初七换完衣服,就看到乐无异一脸尴尬地站在离服务台远远的地方。
“有事?”
“呃……只是被莫名其妙地原谅了,觉得有点怪怪的。”叹了口气,又说,“算了,不谈这个了,让我看看衣服效果。”
说完,扯着满脸不高兴的初七在自己跟前转了一圈,深灰色的西装长裤和苏格兰格衬衫还挺合身,乐无异伸手,把初七扎在西装裤里的短衬衫抻了出来。
感觉到腰身空荡荡的透风,初七皱眉:“露腰不合礼仪。”
乐无异耐心地解释:“现在流行短衬衫不扎进裤子,放心,这样才好看。”
看着他皱眉纠结了一小会儿,终于露出一副慷慨就义的模样,乐无异忽然心情大好,方才的尴尬别扭全然消失:“我觉得应该再给你入一套休闲装。”
等初七从燕莎出来时,身上原本的西装衬衫变成了大嘴猴长裤、米老鼠上衣,头上还带着个棒球帽。
初七的眉头皱得更难看。
乐无异却眉开眼笑了,指着他脸颊上的血红泪痣说:“你这副小白菜泪汪汪的样子果然最适合米老鼠!”
初七拉下身上的衣服,低头看着米老鼠笑裂了的大嘴,沉默了片刻,又一脸理所当然地把米老鼠上衣穿回去。动作间,路上行人纷纷侧目,用看变态的目光看着初七。
乐无异忍不住在心头给自己点了个赞。
05
两个人逛累了,乐无异就领着初七就近走进一家麦当劳。点餐时看初七一脸淡然,一副爷吃遍美食看不上你等的拽样,养猫小能手乐无异就特别聪明地猜到了初七的意思——所有的汉堡各来了一份。
初七看了半天没在盘里找到半根筷子,一抬头,正好乐无异剥开个巨无霸送到他嘴边。
“尝尝?”
“用手拿食物成何体统。”初七不屑。
乐无异凑到他耳边低声说:“你没看到大家都是用手拿吗?我跟你说,在这里用筷子会被当成外星人的。”
“外星人是什么?”
“就是长得很奇怪的生物……比如脑袋很大啊眼睛很大啊没有手之类的……”
“明白了。”初七点点头,“你说的应该就是妖怪。”
“……差不多吧。”知道不能多纠缠这个问题,乐无异重新把汉堡送到初七面前,“总之,先尝尝。”
不愧是肉包的同类,光看他垂下睫毛从自己手中咬下一口汉堡,乐无异就不得不再次感慨,睫毛可真长,动作可真优雅。
“好吃么?”
初七嚼了嚼,不置可否,接过乐无异手中的汉堡,把汉堡皮、牛肉饼、生菜和酸黄瓜都扔了,只挑出黄澄澄的奶酪片用纸包着吃。
乐无异顿时生起股一骑红尘妃子笑的豪迈,走到点餐区,特大方地对服务生说:“来十个巨无霸,不要生菜不要面包不要牛肉不要酸黄瓜。”
服务生面带微笑,指着大门说:“先生,出门右手,超市奶制品专区,谢谢。”
当然除了奶酪,最得初七青眼的莫过于一种叫可乐的漆黑色液体。整个中午,乐无异瞠目结舌地目睹了他一个人悄无声息地灌掉了十三杯大号可乐,结果等出了麦当劳大门就一脸严肃地站在路边,然后更加一脸严肃地一个接一个打嗝。
“就说不要喝这么多了。”乐无异给初七拍着后背,忍不住絮叨,“碳酸饮料很可怕,喝多了会得骨质疏松。”
穿着米老鼠外衣的初七一把拉下乐无异的手丢到一边,顶着张被胃里涌出的二氧化碳憋红的脸,边打嗝边说:“废话太多。”
等他好不容易调整好呼吸,乐无异提议再去逛逛商店。因为一早上不断地试了又脱脱了又试,初七显然有些不情愿,幸好乐无异解释了一下不是再转衣服,是想看看首饰。
“送女孩子?”初七一针见血。
“嗯,”说起心目中的女孩子,乐无异脸有点红,“她叫……闻人羽,你在巫山时见过的,华清和教授考察组的成员,过几天是她生日。”
初七想了想,才在记忆深处搜寻到一个颇为帅气的身影,以及这位闻人羽姑娘扛着好几把铁锹在挖掘工地跑来跑去的样子。他皱皱眉,认真盯着乐无异看了半天:“你喜欢男人?”
“啊?”乐无异不解。
“我是说闻人羽,你是断袖?”
“闻人羽她是女的,初七你记错人了吧?”乐无异想了半天,只能想到记错人一个解释。
初七摇头:“你们不合适,她一手就能扛起来一个你,不够温柔,娶亲应该娶温柔婉约的。”
“她挺温柔的。”
“她一手能扛起一个你。”初七再次强调。
乐无异叹了口气:“好吧,不管她能不能扛起来我,我暗恋她很久了。”
“多久?”
“一年半吧。”
“不算久。”
“总之,”乐无异颇为无奈,“我这次好不容易借挖掘神女墓的机会跟她搭上话,机会难得,希望能在她生日那天给她留下一个好印象。”
“那便祝你成功,你被那位姑娘扛在肩头的样子一定非常好看。”
“……”
手中的吊坠是朵象征幸福的四叶三叶草,红玉髓做的花,搭配着虎眼石,链子是K金的,价牌上一大串零。
“如何?”
乐无异认真地征询意见。
初七完全看不懂价牌上的阿拉伯数字,他只是实话实说:“适合送女孩,不适合你说的那个闻人。”
“……刚才看的那条黑珍珠项链你也是这么说。”
“如果你不想听我的意见,还是不要问了。”
乐无异就转过头,对满面笑容的店员说:“把这条三叶草包一下吧,开一个票。”
商场里珍珠翡翠黄金钻石琳琅满柜,耀花人眼,初七放眼望去,目光却停在另一架柜台玻璃窗里一对金灿灿的黄金麒麟上,居然有些面善的感觉:“那个不错。”
乐无异看了一眼那对金麒麟摆件,姿势倒是憨态可掬,可惜不能贴身携带:“黄金太俗气了,而且造型一点都不适合给女孩子,还是送项链好了。”
于是在回家的路上,初七面无表情坐在副驾驶,时而见到乐无异摩挲一下首饰店的珠宝盒子,时而又见他傻笑一下,忍不住在堵车的时候,偏头问了一句:“你真觉得会讨她欢心?”
“或许吧……”
“金钱换得的喜欢并不能长久。”
周围正好华灯初上,前前后后都是车流,乐无异索性踩了刹车,半趴在方向盘上看着初七:“我也不认为只是一条项链就能打动她,我老娘说女孩子是要用心呵护的。”
初七没有说话。
乐无异就问他:“对了,你喜欢过谁么?”
“不知道,不记得了。”
“这大概是我的初恋吧,”乐无异认真地对初七说,“我看到她第一眼时就觉得似曾相识,只想坐在她身边跟她说说话,总觉得那样就会心情平静。”
“那你想对她说什么?”
“说什么啊……”乐无异沉吟了一下,“我总觉得自己在等着一个人,但是又不知道自己在等谁。这种情绪比较幼稚吧,但不知道为什么,见到她的第一眼就好像可以把这种情绪告诉她,好像她可以跟我一起分享。”
初七伸出手,两根指头捏着他的下巴把他的头从方向盘上抬起来:“你长得不错。”
“啊?”乐无异跟不上他的思路,只觉得被捏着的下巴有点怪怪的,于是借着低头整理安全带的动作,不动声色地挣脱开。
初七把手收回:“没有任何一个女人能够拒绝来自美男子的追求,雌性总是要寻找最好的配偶传宗接代。”
不知是“美男子”这种老式的称呼太过羞耻了,还是初七对于男女之间的比喻太露骨,总之,乐无异还是脸红了。他半垂半扭过头,露出跟死暴发户截然不同的、属于年轻人的羞涩来:“你失忆前肯定是个花花公子。”
“是嘛……”初七兴致缺缺。
“为了证明你不是个花花公子,不如来念个诗?”
“我不会念诗,不如你念。”
“也行,反正这堵车看起来一时半会结束不了。”乐无异点点头,“我跟你说,我小时候就是市里朗诵比赛第一名,还得过很多小红花。”
“坐而言不如起而行。”
乐无异笑了声,清了清嗓子,念了首渡船人唱给鄂君子皙的《越人歌》。
“念错了,”初七批评他,“不是心悦君兮君不知,是心悦女兮女不知。”
低沉的声音念起来抑扬顿挫的,起伏间倒比得过很多小红花的乐无异还温柔缠绵,何况他还把“君”字改成了“女”字,小红花得主乐无异脸又一红:“你不是说你不会念诗么?你这声线应该当午夜电台主持人,保证一票粉丝追着你转。”
“粉丝?午夜电台?”
“粉丝就是抱大腿的,午夜电台就是安慰大龄魔法师们寂寞心灵的电台广播。”
“……”初七沉默了一下,继续提问,“抱大腿是什么?魔法师又是什么?”
“算了,晚饭吃什么?”
“中午那个黄色的片。”
“行,一会儿咱们买奶酪去。”乐无异点点头,又看看前后根本没动静的车流,愤怒地唾弃了一下首都交通,“我发誓再也不在晚高峰上西直门立交桥了。”
两个人在西直门桥一直堵了四个小时,结果晚上又刮了风,夜里比白天更冷。一下车,离了车里的暖风,乐无异冷得顿时一激灵,十一月初还没来暖气的帝都可以冻死人。
“要吃披萨吗?”乐无异从车里掏出一坨黄色的东西问初七,“已经冻成狗了,可别再饿成狗。”
初七不置可否,于是乐无异就当他同意了。
小白兔啃胡萝卜的围裙往腰上一系,初七看到乐无异拎着个锃光瓦亮的菜刀削菜如泥,一会儿砧板上就堆满了他叫不上名字的蔬菜和肉。
“这是洋葱,这是口蘑,这是番茄,这个是培根,还有菠萝大虾炸鸡块……”乐无异站在厨房里把食材一个一个举起来介绍给初七听。
初七就坐在厨房的门外,手里捧着杯热茶。丝丝缕缕的热气从杯子里蒸腾出来,衬得乐无异的小白兔围裙蠢得不能再蠢了。
圆圆的披萨有着金黄色的夹心奶酪边,乐无异趁热切开了,拿出一块送到初七嘴边。
“尝尝?”
一口咬下去,披萨拉出长长的奶酪丝来,简直人间美味。
初七一个人把个十二寸的披萨吃得一点儿不剩,乐无异只能又烤了一个黑橄榄龙虾金枪鱼口味的填自己的肚子。可惜一出炉,又被初七抢走了大半个。
“大晚上吃太多会胖。”乐无异真心劝诫。
初七把最后一口披萨塞进嘴里:“我说,如果那个闻人能做出这种食物,你倒是可以考虑上门提亲。”
他说完,碗也不刷,拎起条毛巾,头也不回地走进浴室。剩下乐无异站在厨房里,认命地收拾起他的饭碗和筷子,叹气:“喵了个咪,我脸红个什么劲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