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飞樱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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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备注:飞萤采雪/飞樱残雪为同一作者,全部用后一ID
初七是一只鹦鹉,而且是一只非常聪明的鹦鹉,堪称鹦鹉中的艾萨克 · 牛顿。
因为它太聪明了,我们的故事都不忍心用“它”来形容,鉴于初七是雄性,我们就用“他”来指代吧。
他到底有多聪明呢?在他还在卵里的时候,他就能听懂外界的语言,知道好多好多的事情。
比如,他知道他有一个伙伴,是只漂亮的黑色吸蜜鹦鹉,可惜它的命不好,被一个喜欢呵呵笑的男人买回去了,那个男人很喜欢宠物,但他总是养不好,要问初七为什么知道,因为每次这个男人来店里的时候,老板都会问一句:“砺先生,您又来啦。”
然后就是一阵呵呵呵的笑声,初七觉得就算他还在壳里,浑身的毛都会竖起来。
尽管那个时候他还没有长毛。
他暗自祈祷千万别再听见那位砺先生的声音,因为这意味着他的那名伙伴又“光荣”了。
又比如,他还有一个伙伴,是一只雪白的玄凤鹦鹉,头上金黄金黄的羽冠就像一朵盛开的向日葵,也好看极了,可惜它的命也不好,被一个熊孩子买了回去,天天把它盘在手里,捏它掐它,还要拔它的毛,有一次它终于火了,狠狠啄了一下熊孩子的手,啄出了血,这下可捅了马蜂窝,一家人围着追打它,混战中,它被戳瞎了一只眼睛。
不过它还算幸运,总算挣扎着逃了出来,飞回了它被卖出去的店里,店主人很善良,他没有认出这是他卖出去的货品,把它收养了下来,为它冶伤,允许它做一条白吃白喝的米虫,还给它取了个名字叫“瞳”,因为它只有一只眼睛了。
所以初七很担心也很害怕,如果它孵化出来后,也被卖给一个不靠谱的主人,那该怎么办啊。
唉,鸟生艰难呀。
不过目前看来,他的担心是多余的,店里来来往往的客人很多,驻足观赏他的人也很多,但却始终无人问津。
这当然不是由于他不够漂亮,不够聪明,恰恰相反,他太漂亮,太聪明,也,太贵了。
初七是一只紫蓝金刚鹦鹉,是它的同类中智商最高、体型最大的种族。别看他现在小小的,等他成年,他能长到一米以上,几乎是普通同类的五倍,体重能达到一点五千克,他的羽毛是渐变的蓝色,像天空也像海洋,浑然天成,如果他站着不动,那就是一副最美最美的油画。
而他的头脑,哦,我们刚才说过了,紫蓝金刚可聪明了,而初七又是紫蓝金刚里最聪明的一只,它才出生三个月,就已经从店主家的大儿子读的英语中学会了十几个单词,有时在他背不出的时候,还会提醒他。
“SHCOOOO……”好吧,O不出来了。
于是初七接了口:“SCHOOL,学校,SCHOOL,学校。”
他的声音也很好听,是个温柔的男声,一点也不像他的伙伴们,要么太尖,要么太哑。
这时老板娘就会打趣她的儿子:“阿炀,你看你连只鸟都不如。”
那个大男孩子就会狠狠瞪一眼初七,不过初七不怕他,虽然他长得人高马大,不过和他的爸爸妈妈一样,都很善良,绝对不会欺负弱小。
这样的初七,身价肯定不菲,实际上,它是世界易危物种,在卵里的时候被偷渡到国境,解救后才被送到程老板——就是店主手中。
程老板给他开的是一个天文数字,初七觉得他是故意的,因为每次看到客人望“价”兴叹,程老板的眼睛里总是荡漾着笑意,一点都不失望,看得出,他很喜欢自己。
当然,初七也很喜欢他,如果他不是一天到晚锁着自己的话。
不过好日子总会到头,终于有一天,一个财大气粗的男人走进了店里,说是慕名前来,要替他的儿子买只鹦鹉,并且指名就要初七。
程老板称他“乐总”,看得出两人是熟识,乐总没有问价就取出卡,爽快地付了钱,小心翼翼地提着包有初七的笼子走了。
被裹在黑暗的囚笼里,初七的心七上八下,他甚至来不及和老板老板娘告别,也不知道那个总背不出单词的阿炀,和他从小就怕毛绒绒的小动物的妹妹阿羽,以后会不会惦念他,而最让他担心的是,这个乐总这么有钱,他的儿子肯定是个——纨绔子弟,没准他的下场会比他的两个伙伴更惨。
完蛋了,吾命休矣。
初七在忐忑不安的脑补中渡过了他鸟生中一次短暂又漫长的旅途。
匍匐在笼子里的初七惴惴不安地看着黑布被慢慢打开,一道光线射了进来,出现在他视野中的,是一个皮肤白净,漂亮得有些过分的男孩子。
他的褐色头发又细又软,就像橱窗里摆放的最昂贵的巧克力糖果,他的皮肤白皙细腻,就像程老板的儿女天天喝的牛奶,他还有一双明亮的琥珀色眼睛,就像散发着清美香甜气息的蜂蜜。
头顶上还有一根翘啊翘的呆毛,看着有趣极了。
初七忽然有种很熟稔的感觉,用人类世界的话来说就是:这个小哥我见过的。
他的小主人显然并不知道笼子里装的是什么,等他看清楚后,小脸上立刻浮出万分惊喜的表情:“鸟,小鸟!”他挥舞着细细的胳膊,拍着白白嫩嫩的手,开心地叫道。
初七看到了小主人的父母——乐总和他的夫人脸上浮出难以置信的惊喜。
“果然有用!”
“真该早些去拜访清和教授呀。”
从他们的交谈中初七才知道,这位叫乐无异的小主人,现年七岁,患有轻微的自闭症。
但在初七看来,这孩子哪里自闭了,分明就是很活泼好不好。
比如在父母走后,乐无异就开始到处跑,翻箱倒柜,不一会儿,初七面前就堆满了小山似的腰仁、松果、葵花子、小核桃、板栗,洗好的苹果、草莓、西红柿,剥好的香蕉、橙子,袋装的牛奶、果汁、豆乳,各类饼干、曲奇、蛋糕、面包,哦,乐无异还啃哧啃哧拖来一只塑料大盆,用他的玩具小桶一桶桶倒了清水运过来,洒得地板上到处都是。
“小鸟小鸟,你看你喜欢吃哪些,我请客,吃完再请你洗澡!”乐无异拍着小胸脯,一副豪气干云天的架势。
原来是洗澡,我还以为是让我喝的。初七觉得自己的思维被面前那一大堆食物给腐化了,忍不住抬起翅膀捂了一下脸。
不过——看着散发着香气的食物小山,早就饿得饥肠辘辘的他毫不客气地大吃特吃起来,直到吃得腆着肚子再也动不了才停下,愉快地打了个饱嗝——呃,感觉真好。
吃饱了就想睡觉,可惜脚爪上套了个锁链,老是顶到吃得太撑的肚皮,初七只考虑了一秒钟,就仰面躺了下来。
他是天才的鹦鹉,才不会在这个没有危险的地方还秉承着原始的本能站着睡觉,那多累。
结果没几分钟,他就被一阵惊天地泣鬼神的哭声给惊醒了。
大人们急忙跑进房来,先是被一片狼藉的现场吓了一跳,接着便听见乐无异抽抽噎噎地说道:“小……咳……小鸟……咳咳……吃太多……撑死了……呜呜呜哇……”
哎呀,这是个小笨蛋吗?你看我会喘气会动弹,死什么死。
初七很无奈,只得赶紧扑打着翅膀爬起来,费力地拖着爪子上的锁链走到乐无异面前,用坚硬的喙轻轻啄了一下小主人的手背。
哭声戛然而止。
初七被乐无异死命抱在怀里,力气大得简直要把他吃进去的东西给挤出来了,不过他能感受到这个怀抱的善意,所以没有挣扎,反而安慰似地用翅膀闪了闪乐无异的小胳膊。
乐总夫妇惊喜得难以言喻:要知道自从小儿子得了自闭症以后,就很少说话,更不用提哭闹了,没想到一只鹦鹉竟能给他带来这么大的变化。
“无异你看,小鸟没死,活得好好的呢。无异要不要给它取个名字?”女主人弯下腰引导孩子说话,不过看她的表情,初七知道她没抱太大希望。
果然小脸上还挂着泪花的乐无异只看了她一眼,抱着初七不撒手,似乎又回到不与外界交流的状态了。
“慢慢来吧。”男主人倒没有太失望,“今天是年初七,不如就叫初七怎么样。”
这么随便?
初七想啼鸣一声以示抗议,结果一个清脆的声音打断了他:
“馋鸡!”
小小的乐无异抱着初七站起来,神气活现地大声宣布他的爱宠的名字。
惊喜连连的乐总夫妇立刻一致通过了这个名字,初七只想把头埋进翅膀里再也不出来:
还不如初七呢。
作为一只高智商的鹦鹉,初七当然是不可能放任别人给他按上这么一个伤自尊的名字的——虽然,嗯,乐家的伙食是很不错——所以别人叫他馋鸡的时候,他理都不理,久而久之,就得到了“呀,这只鹦鹉好高傲”的评价。
但乐无异喜欢“馋鸡馋鸡”地叫他,而每次乐无异叫他的时候,初七一边在心里鄙视自己,一边总是扑闪着翅膀回应小主人。
他从来拒绝不了这可爱得如同天使一般的小人儿。
“你会飞吗?”
有一天,一人一鸟躺在大阳台上晒太阳,经过两周锦衣玉食的生活,初七觉得自己的体形比在宠物店又大了一圈,他对自己说这是他长得快。
“会。”太阳一晒暖熏熏的,脑子也跟着迷糊起来,初七半眯着眼睛答道。
“那你为什么从来不飞呀?”
他抖了抖脚爪:“太重,飞不起来。”
乐无异想了想:“那我帮你解开链子好不好,可你不能飞走哦?”
“真的?”初七很激动,他想他又不傻,外面风风雨雨还得自己找东西吃,哪有这里舒服安全。
乐无异点点头,忽然眼睛一亮,挺直腰板道:“咦,你在跟我说话?”
糟糕!
初七吓得一个激灵,脑子瞬间清醒,浑身的毛也耸了起来:
“你你你,你不要告诉——喂!”
话没说完,乐无异就跑了出去,初七扑腾着翅膀想追上去,又生生地被锁链扯了回来。
这下完了,都怪这里的生活太惬意,让他丧失了警惕,——鹦鹉学舌是一回事,太聪明又是另一回事了,要是这个秘密被发现了……
没多久乐无异就回来了,却是一个人,他跑得气喘吁吁,往常苍白的小脸也变得红扑扑的,这让初七又担心起来,要知道乐无异不光有自闭症,还有先天性的心脏病。
咔嗒!
锁链打开了,初七愣住了。
乐无异站起来,恋恋不舍地看了他几眼,又跑到阳台上,踮起脚尖把窗子拉开:
“你快飞,快走。”
“你要放我走?”初七难以置信地看着他,忘记了刚才才跟自己说过,千万别再讲说漏嘴的话。
乐无异抿着嘴唇点点头,看得出他很舍不得,才点了两下大眼睛里就全是泪水了,再点两下估计就会掉出来。
“我身体不好,爸爸妈妈哥哥都不让我出去,可你是好的呀,你一定也很想出去吧。”乐无异说着说着,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珍珠一样啪嗒啪嗒往下掉,“你快走吧,要不然等他们回来,你就走不了啦。”
初七张开翅膀,优雅地在房间里转了个圈,落到离乐无异不远的台面上。
“你要是答应不把我会和你说话的事说出去,我就留下来,好吗?”
乐无异的眼睛一下子瞪大了,放出的亮光简直让初七疑心看到了早晨初升的太阳,他以为马上就可以听到小主人肯定的回答,结果等了半天,才听到他弱弱地回了一句:
“……可以,再加个故事吗?”
得,学会讨价还价了。
初七知道自己很聪明,但他不知道自己能聪明到这种程度:他能看懂人类的文字,理解人类的语言,电视里放的各种节目他都能记住,然后消化了再讲给乐无异听,把小主人哄得一愣一愣的,没过多久就屁巅屁巅地跟在他身后叫他“师父”,再也不用那个令他心塞的馋鸡名字了。
当然只局限于两人——哦不,一人一鸟单独相处时。
日子一天天过去,乐无异的身材还是那么豆丁大小,脸色白白的,头发卷卷的,睫毛长长的,眼睛亮亮的,小小的鼻子一翕一翕,看不出有什么变化,可初七就不一样了,他的身体长大了一倍,羽毛的颜色更加亮丽,渐变的蓝色从五种增加到七种,翅膀尖尖上生出泛着金属光泽的硬羽,——这让男女主人担心起来,它毕竟是只鸟儿呀,于是他们决定要剪掉他新长出的羽毛。
乐无异知道了,他不哭不闹,当着众人的面解开锁链,抱起初七跑到院子里,把它往空中一扔。
在大人们的惊呼声中,初七展开翼翅,在空中划了几个圈后,落在高高的树杆上。
他歪着头,看着树下的乐无异,他的小主人也歪着头看着他,微风吹过他的脸颊,苍白中泛着一抹红晕,就像他淡淡如樱桃红的嘴唇。
乐无异向他招招手,初七立刻乖乖地飞到他怀里,轻轻蹭了蹭他的下巴。
乐无异抱住他,雄赳赳气昂昂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留下几个面面相觑的大人。
他没说一句话,兵不血刃就解决了问题。
从那以后,初七便得到许可,不光可以在乐家诺大的别墅和院子里飞来飞去,还能陪着小主人外出散步,它总会随着乐无异的脚步和体力,飞一阵停一阵,而每当别的小朋友用羡慕的眼光看着乐无异,上来搭话时,乐无异总是一反沉默的状态,非常热情地和他们说话,还很大方地让他们摸初七光滑的脊背和长长的尾巴。
乐总夫妇看在眼里喜在心里,连在外寄宿的乐家哥哥也从一开始的“弟弟竟然为了一只鸟抛弃了我”的哀怨,变成了“多亏这只鸟救了弟弟,它可真是弟弟的守护神啊”的喜悦。
而得到整个乐家“制空权”的初七,又发现了乐家的一个秘密——每周乐总夫妇都要去医院的重症监护病房,似乎有一个对他们而言非常重要的人住在那里,而乐无异并不知情,初七还得知,乐无异以前是个正常的孩子,虽然心脏病是天生的,但并不严重,只等他上了小学就能做手术根冶,而且,他也没有自闭症。
直觉告诉初七,这两件事有联系,但男女主人的口风很紧,即使在家中也不会过多谈论,初七纠结了一阵,觉得自己还是吃好睡好,过好鸟生比较重要,其余的,管那么多干嘛。
“师父师父,你要吃核桃吗?”
“太硬。”
“那苹果呢?”
“太冷。”
“饼干吃吗?”
“太油。”
乐无异真是好脾气,他眨了眨眼睛,有点委屈地说:“可是家里只有这些了啊,阿姨去超市还没回来呢。”
初七扑扑翅膀,落到他的床边:“你该午睡了。”
“可是我不想睡觉啊。”
“睡觉多了才会长得快。”
“骗人。”
“骗你是小狗。”
“你已经是小鸟啦,变成小狗也没关系吧。”这什么逻辑。
“可小狗不会飞啊。”好像哪里不对。
“反正……就算长大了也没用,又不能出去玩……”乐无异眨巴着眼睛望着外面,上回外出着了凉,半夜发烧,幸好一直窝着翅膀睡在他枕边的初七发现得及时,叫醒了大人,连夜把他送到医院,打那以后,大人们就严禁他再出去,毕竟季节交替时太容易感冒了,而心脏不好的他又是重点保护对象。
“要不我们溜出去玩吧。”乐无异道,初七一翅膀闪在他脸上:“不可以,你忘了上次的事了。”
“上次我没听你的话,脱衣裳了,这次不会啦,我保证不蹦不跳不跑,也不乱脱衣裳,师父师父,你也很想飞到外面去玩吧。”
乐无异用亮晶晶的眼睛看着他,初七扭了扭脖子——不得不说,作为一只鸟,乐无异的提议很让他心动。
于是初七慢慢地挪到桌子边上,垂下脖子,先用尖尖的喙一挑,然后向上一扔,脖子伸了伸,一个金属圈便套了上去。
圈上系着一个小药瓶,里面是适合儿童吃的缓释胶囊。
乐无异知道他同意了,顿时笑得一脸得逞。
他们悄悄打开房门,走下楼梯,趁着保姆不注意的时候推开窗,翻了出去。
外面阳光明媚,碧空如洗,是再好不过的春日盛景。
不蹦不跳不跑的保证一出去就被乐无异丢到了脑后,好在有初七的提醒,他也没有玩得太疯,等一人一鸟玩累了,就躺在大草坪上,初七特意趴在上风口,张开宽大的翅膀,为乐无异挡住吹到脸上的风。
“师父,你真好。”
乐无异喃喃道,他的眼神有点迷茫,似乎想起了什么。
曾经,也有这么一个人,在他玩累的时候为他抚背顺气,给他递上茶水,背过身去抱着他,不让风直接吹在他的脸上。
是……谁呢?
眼看乐无异的眼睛慢慢闭上,初七连忙闪闪他:“不能在这个地方睡着,会着凉。”
“啊,对,那我们就回——”
初七忽然蹦到了他身前,直觉告诉他,这个突然向他们靠近的男人不是善茬。
“哟,这不是乐家公子么?”
“你是谁?”
琥珀色的瞳孔中印出一个男人的面容,虽然五官不算难看,却都扭在一起,实在是太可怕了。
无视初七的阻拦,男人走上前,高高扯起乐无异的小胳膊,连带他的身体也侧向一边,他的小脸开始发白,鼻翼上冒出细小的汗珠。
不好,他的心脏病犯了!
“你放开他!”初七急了,一头撞了过去。
那人听到声音,先是吓了一跳,定睛一看,原来是刚才的鹦鹉,这才放下心来,右手划过一道亮光,竟是一把锋利的匕首。
绿茵茵的草地上落下几滴鲜血,和几片蓝色的羽毛。
乐无异瞪着那人,突然停止挣扎,张开嘴一口咬了下去,那人怪叫一声,将他推到地上:“妈的,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师父……快飞,快飞……回去……”
乐无异趴在地上,脸色更白,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他抓住自己胸口的衣服,小脸皱在一起,看上去倒不比那个龇牙咧嘴的歹徒好看多少。
初七急忙收起翅膀落在他眼前,把金属圈抖落在地:“快拿药,瓶里有药,快!”
乐无异没理他,只瞪大眼睛看着那个歹徒,忽然浑身一震,道:“你,你是那个坏人!”
那人狰狞地一笑:“乐小公子的忘性可真大呀!亏了你那师父,老子啥没干成还折了两兄弟,这半年来东躲西藏,好不容易等风声过去,本想来整点钱跑路的,真是天助我也!”边说边又要去抓乐无异,初七却猛然弹起,用尽全身力气,劈头盖脸,连抓带啄地扑向那个歹徒。
“哎哟,这鸟是疯了不成——”那人一边喊一边挥舞着手中的匕首,忽然一声惨叫,捂住了眼睛,鲜血像溪水一样从他指缝间汩汩而下。
没了一只眼睛的歹徒就像受了伤的熊瞎子,变得更为疯狂了,按理初七可以趁这个时机远走高飞去报信,他却不断地以灵巧的身姿与歹徒周旋着,力图再让他离乐无异远一点。
乐无异一边哭一边用颤抖的手抓住那只小药瓶——他知道,这是他的小伙伴在用命给他争取时间,他不能辜负了。
咦,那个时候,是谁说要拜我为师的?
既然叫了一声师父,那我就收下你这个徒弟了。
作为师父,怎么能丢下徒弟自己逃跑呢?
无异别哭,师父在这里。
师父会保护你的,你不要怕。
是谁,是谁?
曾经在他的耳边说过这样的话?
又是谁,曾经用力紧紧地抱住瑟瑟发抖的自己,安慰他,鼓励他?
吞下胶囊的时候,乐无异的眼前已经开始发黑,头脑,却渐渐清明。
半年前的绑架,被关在阴暗潮湿的地下室,少年不离不弃的陪伴和安慰,直到最后,霰弹枪的声音响起——
以及,胸口的剧烈闷痛。
对了,那声音——
那动作——
那熟悉的感觉——
乐无异用力睁开眼睛,目之所及,只有漫天飞舞的蓝色羽毛。
视线往下,还是幼年期的紫蓝金刚鹦鹉无力地躺在地上,盲了一只眼的歹徒正穷凶极恶地将匕首狠狠扎下。
不远处,是人们嘈杂的脚步声。
师父!
一切似乎都发生在电光石火之间,然后被一种神奇的力量拉得很慢,很长。
初七的眼前,出现了一位披着绿色纱裙、头发两侧挂着彩色羽毛的美丽少女。
真美。
他眯着眼睛想。
如果是只鹦鹉就好了。
那个少女翩然起步,走路的样子让人仿佛看到了朵朵桃花盛开在明媚的春光下。
“你是谁?”
“我是鹦鹉仙子。”
什么鬼,我又不是乐无异那小孩,还仙子呢。
“这世上既然有像你这种能听懂人话,理解人类意思的鹦鹉,当然会有鹦鹉仙子。”少女仿佛听见了他心里的话,却一点也不生气,依然微笑着说道。
“我这是死了吗?”
少女笑着摇摇头,等她走近了初七才发现,原来她的裙子是由很小很薄的羽毛编织而成,就像透明的纱一样,泛着水纹的光泽,好看极了。
“你想起来了吗,谢——衣?”
这句话就像一颗石子,投进他灵魂的深湖,平静的湖面泛起波澜,进而布满了整个湖泊。
他想起来了。
他并不是一只鹦鹉,他是一个人,他叫谢衣。
他被乐家请来,陪伴和教导他们因为体弱而上不了幼儿园的孩子,乐无异。
第一次见面时,少与人接触的孩子躲在大人身后,只探出一个小脑袋,怯生生地看着他。
跟个小猫咪似的。
为了尽快与孩子熟悉起来,他和他玩了几个小游戏,并让他按游戏规则管自己叫师父。
在孩子的概念里,老师是一个严肃的代名词,而师父则多了些温情。
一来二去的,他们便把这个称呼固定了下来,他们的关系也因此变得更为亲近融洽。
乐无异依赖他,信任他,会在他逗他的时候格格格地笑,会把自己喜欢吃的冰淇淋捂在被子里留给他,会发着高烧还要趴在桌子上画一张卡片作他的生日礼物,会在下雨天打电话告诉他今天无异很乖,雨那么大师父可以晚点再来。
一点一滴,都是那个孩子。
所以在他被歹徒抱上车的时候,他没有任何犹豫就跟了上去。
我是他的师父,请让我和他在一起。
他有心脏病,你们也不希望好不容易绑架到的孩子就这么没了,竹篮打水一场空吧。
整整三天三夜,他抱着乐无异,安慰他,鼓励他,温暖他,给他信心和力量,一定能够获救,回到爸爸妈妈身边。
如果没有他的陪伴,又惊又怕的孩子,或许连第一天都过不了。
最后的紧急关头,面对气急败坏的歹徒举起的黑洞洞的霰弹枪口,他的第一反应就是把乐无异捂在怀里:
无异,别看——
枪声响了,头上一阵火辣辣的,像有什么钻进去又炸开一般。
他把孩子捂得更紧了。
师父……没事……无异……别怕……不……哭……
下一刻,他发觉自己飘浮在空气中,可以自由地穿过来来往往的人,却没有人能够看到他,听到他,感受到他。
他看到自己浑身插满管子,身边是闪着花花绿绿光芒的各种仪器,眼睛红肿的乐总夫妇在走廊里和医生一遍又一遍的强调:
他的父母很早就过世了,我们就是他的亲人,无论如何请一定要尽全力救醒他,钱不是问题,他还年轻,他不能就这么走了。
他有些伤心,但又很欣慰,他们在这儿,那说明无异没事。
可惜,恐怕见不到那个孩子了。
如果能再见他一面,就好了。
“你想起来了吗?”美丽的仙女问他。
“然后,我就变成一只鸟了?”
“严格的来说,是你的灵魂附在了这只鹦鹉身上。”
“这不是童话故事吧。”
“这本来就是童话故事啊。”少女笑得眉眼弯弯。
“那我现在算什么,又死了一次?”
“舍已为人是十分高尚的情操,你可以提一个愿望,神明会满足你。”
初七,哦不,现在应该叫谢衣,嘀咕着:“这果然是个童话故事——你能救他吗?”
仙女摇摇头:“他很安全,不需要我救。”
谢衣松了口气,现在喜悦像温泉水一样浸泡着他。
“那我可以回去吗?”
“就这?你不考虑其他吗?”
“考虑什么?”
“你可以选择留在神明身边,做神的使者呀,这样的机会可不多。”仙女眨眨眼睛,“而且一样可以满足你的愿望。”
“我的愿望?”
“你不是想再看见他吗?”
“但如果这样,我就不能天天陪着他啦。”
“这倒是,神明的使者属于所有天使,不能单独为一个停留。”
“但我只想为这一个停留。”
仙女看上去有些遗憾,但一点也不生气,似乎谢衣的回答在她的预料之中。
“那好吧。”
哎——
谢衣忽然想到一个重要的问题,他想说话,但已经来不及了,仙女挥了挥手,他便感觉自己飘了起来,意识也模糊了。
糟糕,我没跟她说,我要回到自己的身体里,而不是一只金刚鹦鹉啊。
一年后。
“师父师父,快来这边。”
公园里,活泼的男孩子在前面奔跑着,半年前的手术很成功,现在,除了不能长时间剧烈运动,乐无异已经跟其他正常的孩子没什么两样了,医生也说了,只要在发育期养好身体,成年后他将与常人无异。
他本来就叫“无异”嘛。
他的身后跟着一个形容俊秀的少年,他就是谢衣,一年前,当他回到自己的身体中,睁开眼睛第一个看到的,就是乐无异那张带着泪花的小脸。
“师父,你是师父!”
这不是询问,而是肯定,孩子的直觉永远是那么鲜明。
那时还很虚弱的少年抬起手,摸了一下乐无异的小脑袋,压了压他脑门上的那根呆毛:
“秘密。”
他的力气只允许他说两个字,但乐无异立刻明白过来,双手捂住嘴巴,重重地点点头。
哦,顺便说一句,馋鸡也平安无事,它现在真的只是一只紫蓝金刚鹦鹉了,歹徒瞎了一只眼睛,准头不够,那一刀只扎断了它的三根硬羽,在他想扎第二刀的时候,已经被乐无异人高马大的哥哥一脚踢中——呃,基于我们这是个童话故事,就不再明说了。
就和所有童话故事的结尾一样,——好吧,有点不一样,在这个故事里,王子没有和公主,而是和另一位王子,还有一只喜欢胡吃海塞的紫蓝金刚鹦鹉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了。
哦对了,我们忘了交待故事开篇前,被那位喜欢呵呵呵笑的砺先生买走的黑色吸蜜鹦鹉,它怎么样了呢?
不用担心,我们这个是童话故事,是不会有不好的结局的,当谢衣把乐无异抱到公园的长凳上,打开保温杯的盖子递给他,馋鸡停在凳背上,幸福地从谢衣手心里啄食松子的时候,有一位穿着黑色风衣的先生正从他们身后经过,他的头顶上方,飞着一只黑色吸蜜鹦鹉,那只鹦鹉虽然没有馋鸡体形大,但它的眼睛上方有两小撮像扇子一样展开,顶端微有分叉的毛,看着威风凛凛,神气极了。
看来砺先生也终于找到了他能养活的宠物,我们都应该恭喜他。
于是我们这个故事,就这样完美地落幕了。
祝大家都能拥有童话故事般美好的生活,新年快乐!
——完——
(2018年12月31日星期一 10:34)